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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的正式性。B.法的阶级性。C.法的社会性。D.法的规范性
2、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权利就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B.单向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享有义务。C.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都是相等的。D.国家权利和义务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3、下列关于法的渊源说法正确的是:
A.习惯法属于法的不成文法渊源、间接渊源、非制定法渊源、非正式渊源。B.法律原则属于法的成文法渊源、直接渊源、制定法渊源、正式渊源。C.学说属于法的不成文法渊源、间接渊源、非制定法渊源、非正式渊源。D.判例属于法的不成文法渊源、直接渊源、制定法渊源、正式渊源。
4、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能包含几个法律部门的规范。B.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C. 法律部门的总和就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D. 当代我国法律部门中,经济法属于社会法。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对法进行的分类。B. 每一个国家、民族的法都经过了或将要经过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C. 中国古代所说的法、刑、律三个词的含义是相同的。D.法的移植是指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6、唐代十恶中的不道是指:
A.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B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C.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的行为。D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
7、下列关于《明大诰》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明大诰》的法律效力低于《大明律》。B《明大诰》的法律效力高于《大明律》。C.明大诰》在有明一代成为最普及的法规。D.《明大诰》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
8、清末,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特殊的审判机关的是:
A.领事裁判权。B. 观审。C.会审公廨。D.会审
9、下列关于英国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英国法的三大法律渊源是普通法、衡平法和习惯法。B. 英国法的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判例法。C. 英国的最高法院是民刑案件的最高审级,包括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分。D. 英国法上的事务律师不能在法庭出庭,只能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
10、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
A.铸刑鼎。B.法经。C.铸刑书。D.竹刑
11、下列关于全国人大的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委员1/3以上的多数通过,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以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全国人大负责。C.全国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重要领导人的罢免案必须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或者一个以上的代表团提出,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并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D.选举结果或重要议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决议形式公布或者由国家主席以命令形式公布。
12、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A.审议自治州、自治县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C.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也是专门委员会之一。D.研究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的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审查建议
13、下列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的职务是:A.中央军委主席。B.驻外全权代表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国务院秘书长
14、下列关于宪法的本质的说法正确的是:A.宪法的本质是各种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B.宪法的本质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C.宪法的本质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D.宪法的本质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15、下列关于行政区域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须经全国人大审批。B.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C.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须经国务院审批。D.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16、甲公司参加了某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工作,其下列做法哪个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A、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甲公司与投标人就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了谈判。B、甲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将该项目的主体工作交给另一家兄弟单位完成。C、甲公司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要求补充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D、甲公司为了以获得该项目创出自己的品牌,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7、张某经营一家生产和销售的奶制品的店铺,对于其下列哪一种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张某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其奶制品的价款的一倍。A、销售的奶制品上没有标明生产厂名。B、销售的奶制品上没有标明生产日期。C、销售的奶制品上没有标明保质期。D、销售的奶制品上谎称其产品为出口免检产品
18、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以下关于抽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A、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B、抽查的范围包括: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C、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D、抽查检验产品可以向被检查人收取必要的检验费用
19、依据《商业银行法》,以下关于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可以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B、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C、商业银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D、商业银行不能办理票据承兑业务
2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C、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D、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2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多少小时:A、30小时。B、36小时。C、44小时。D、46小时
22、A省甲市准备征用一块25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必须履行的程序是:A、经甲市政府批准,并报A省政府备案。B、经甲市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C、经A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D、经国务院批准
23、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B、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纠纷的处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处理是必经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C、如果环境污染完全是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D、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2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关于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承包问题,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B、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半数以上成员或者半数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C、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D、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5、在国家间没有特别协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庇护的判断正确的是?A.一国可以利用本国在外国的使馆作为对外国人的庇护场所。B.庇护须以用尽当地救济为前提。C.一国不得对犯有种族隔离、劫持飞机或侵害外交代表的罪行的人进行庇护。D.一国拒绝将因政治原因而受到追捕的外国人引渡给其本国,就意味着对该外国人进行庇护
26、下列关于国家的领空主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地面国有权规定准许外国飞机飞入和飞越其领空的条件。B.地面国有权保留国内载运权。C.地面国对其领空有排他的主权,但受他国航空器无害通过权的性质。D.有权设立空中禁区
27、根据《条约法公约》,以下关于保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从谈判国有限数目以及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该条约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条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保留须经全体当事国接受。 B.条约明文准许保留的,一般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保留经另一缔约国接受时,就该国而言,保留国即成为该条约的当事国。C.条约若是一个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保留一般须经该组织的有权机关接受。D.保留经另一缔约国反对时,条约在保留国和反对保留国之间无效
28、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非沿海国在他国的专属经济区不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A.航行自由 B.科学研究 C.飞越自由 D.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29、联合国安理会表决非程序性事项时,五个常任理事国均享有否决权。据此,并据其他有关规定及联合国实践,指出下列诸项中的错误者:A.五国中任何一国投反对票,决议便不得通过。B.五国中任何国家投弃权票,决议也可能通过。C.五国中无投反对票者,决议就肯定通过。D.五国中无投反对票者,决议可能通过
30、1902年《海牙离婚法律适用公约》第1条规定夫妇非依其本国法和法院地法均诉离婚时,不得为离婚之请求。该条冲突规则属于:A重叠性冲突规范B 选择性冲突规范C双边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31、中、日、英三国公司在英国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将适用日本法律,后果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A.日本法。B.英国法。C.中国法。D.法院可以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从中、日、英三国法律中选择一国法律予以适用
3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物之所在地法原则适用范围有:A. 所有权客体的范围B. 运输途中的物C.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变更或消灭的条件和程序D. 所有权内容及其他物权的行使
33、史密斯是某外国公民,该外国的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2周岁。2001年5月,史密斯到我国旅行,在我国旅行期间与国内某鞋业公司签订了购买800双旅游鞋的合同,此时史密斯的年龄为21周岁,回国后史密斯以不符合其本国法律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规定,拒绝履行合同,该国内某鞋业公司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该案件,下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来处理史密斯的行为能力问题,认定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B.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来处理史密斯的行为能力问题,认定其有民事行为能力。C.法院应该适用该外国的法律来处理史密斯的行为能力问题,认定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D.法院应该从有利于保护我国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选择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和该外国法律的规定,认定史密斯有民事行为能力
34、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是?A.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B.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C.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或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D.信用证纠纷案件
35、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船舶优先权的问题应当适用:A.当事人本国法。B.如果当事人在中国有住所,适用中国法。C.受理案件地法院所在地法。D.船旗国法
36、《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合同的适用范围做了规定,下列哪个选项应适用公约的规定?A.缔约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缔约国的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关于100吨大麦的买卖。B.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飞机的买卖。C.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股票的买卖。D.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两公司之间关于500台洗衣机的买卖
37、下列关于解决投资争议国家中心管辖权的选择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争议双方当事人必须为缔约国政府和另一不同国籍的国民。B. 争议必须是直接产生于投资的法律争议。C.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心管辖。D. 一旦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中心,原则上即排除了投资者本国的外交保护权
38、根据2000年通则地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承担下列责任、风险和费用:(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3)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运费,还需办理投保并承担保险费;(4)将货物交第一承运人并承担交货以前的风险。该术语应为下列哪项国际贸易术语?A. FOB。B. CFR。C. CIP。D.DDU
39、甲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内来自本国的应税所得为300万元,来自乙国的应税所得为200万元,假设甲国适用的税率为20%,乙国适用的税率亦为20%,如甲国实行全额抵免制,下列哪一种主张是正确的?A、A公司需要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实际交纳全部税款。B、A公司需要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实际交纳部分税款。C、A公司无需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实际交纳任何税款。D、A公司无需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交纳任何税款,因为甲国主动放弃了对该应税所得的管辖权
40、巴拿马船舶猛鲸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猛鲸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A. 甲乙丙 。B.乙甲丙。C.丙甲乙 。D.乙丙甲
41、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下列哪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A.货物腐烂。B.发票与提单要求不符。C.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D.买方未收到货物
42、下列有关《伯尔尼公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适用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B.受保护的权利包括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C.适用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D.适用自动保护原则
43、我国参加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是: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C.《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44、根据《海牙规则》,在承运人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A.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者财产所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害。B.火灾,但由于承运人本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C.管货过失。D.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是由于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造成的
45、国际许可证协议的使用费计算和支付方法中被当事人最常选用的方式是:A.统包价格。B.分期付款。C.提成价格。D.入门费加提成价格
46、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的具体体现。B.法律职业道德所规范的主体只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三类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C.法律职业道德属于社会道德的一种,因此不具有规范性。D.法律职业道德只具有道德的约束性
47、李法官于2002年4月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退休,在2003年5月,他可以从事下列哪些行为:A.以律师身份担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B.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担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C.以律师身份担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D.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担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48、下列符合《检察官法》的检察官任职条件的是:A王某,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B李某,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C张某,获得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任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D丁某,获得法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未满 1年,任石家庄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49、犯罪嫌疑人王某原为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现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王妻为王某委托张律师为其辩护,张律师接受了委托。在第一次会见王某时,王某请求张律师去找其公司财务科长李某补开一张表明王某所拿款项仅为借用的借条。对此,张律师应该怎么办: A.答应王某的请求,但向王某声明自己仅是代为传话而已,开不开借条是李某的事,自己不承担法律责任。B.拒绝王某的请求,如王某仍坚持己见,则拒绝继续为其担任辩护人。C.佯装答应,但事实上并不照办。D.佯装答应,事后向检察机关报告
50、检察官具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A.同一检察院中丈夫任检察员的,妻任同一部门助理检察员。B.同一检察院中检察长王某是检察员李某的同学。C.检察长李某欲推荐其战友检察员陈某升任副检察员。D.检察员向朋友(律师)推荐其所办的案子由其代理
二、多项选择题5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衡量一国的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的标准是正义。B. 在秩序问题上,根本就不存在法律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C. 法律上的秩序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D. 衡量一个法律是良法还是恶法的标准是自由。
52、下列关于人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人权与法律权利在内容上是一致的。B.人权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C.人权的主体要比公民权大,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D.人权只有以法律权利的形式存在才有意义
53、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表述正确的是:A.《法国民法典》适应了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德国民法典》适应了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B.《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都实行过失责任原则。C.《法国民法典》强调了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的原则。《德国民法典》肯定了私有财产权可以受限制的原则。D.《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都肯定了契约自由的原则。
54、下列关于《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基本精神与《临时约法》一脉相承。B.《中华名国宪法》(1947)实行总统制。C.《中华民国宪法》(1947)体现了孙中山先生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思想。D.《中华民国宪法》(1947)反映了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
55、下列哪些是古代西方宪法一词的含义:A. 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B. 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C. 皇帝的诏书、谕旨。D. 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56、下列关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经济特区的法规制定权属于地方立法权和授权立法权。B. 在我国,狭义上的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执法。C. 在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司法行政事务也属于司法活动。D. 守法就是指不违法。
5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 在我国,法官和行政官员在司法、执法活动中所作的解释属于学理解释。B. 法律推理的过程不需要法律解释。C.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字面解释属于文义解释。D.法律推理只能根据法的正式渊源作出。
58、下列关于原始社会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始社会的氏族议事会是当时管理社会的特殊权力机构。B.原始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力量和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来保证实施的。C原始社会规范的调整主要是一种个别调整。D原始社会规范以习惯为主,人们之间并无权利和义务的观念。
5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三种,才能算是法律上享有完全权利能力的人。B.罗马法上已有法人概念和术语的存在。C.罗马法上的物是指除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有形的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源于罗马私法上自由人地位平等的原则。
60、下列属于商鞅变法的内容的是:A. 强调以法治国。B. 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C. 实行连坐制度。D. 统一度量衡
61、下列哪些法律在清末得到了正式实施:A.《法院编制法》。B.《大清新刑律》。C.《钦定大清商律》。D.《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62、下列关于选举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我国选区划分的标准是居住状况、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B. 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5天前公布。C.在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方为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即为当选。D.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63、下列属于我国 1993年宪法修改的内容的是:A.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B. 明确把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C.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D. 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
64、下列哪些职务不需要必须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和在外国无居留权条件?A.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法官
65、根据《产品质量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投入流通时,因生产者的过失造成的产品缺陷。C、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D、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66、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A、李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于半年前刑满释放。B、张某曾担任一公司的厂长,10年前因自己经营的重大失误造成该公司的破产。C、王某曾担任某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企业4年前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王某负有个人责任。D、陈某个人欠债50余万已经到期,暂时没有能力偿还
67、根据我国《证券法》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政府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不适用本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C、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商承销。D、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
68、美国人Beeson受雇于北京甲高校教授英语口语,从1999年5月至2000年7月在华工作居住。此期间,Beeson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A、美国一出版社向其支付的稿酬1500美元。B、甲高校向其支付的月薪2万元人民币。C、从美国取得的房租收入1万美元。D、业余时间在北京一美语培训机构获得的课酬3万元人民币
69、以下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哪些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A、 某国家公务员与所在的国家机关。B、 某个体经济组织与职工。C、 某家庭保姆与其雇佣者。D、 某私营企业与职工
70、根据《劳动法》,以下有关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错误的有:A、 调解原则不适用于劳动仲裁程序,但适用于诉讼程序。B、必须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C、 在劳动仲裁前,调解是必经程序。D、在进行诉讼前,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
71、领事官员在接受国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不得侵犯权,但例外的情况有下列哪些选项?A.在接受国贩卖巨额假币,根据接受国法律应予以逮捕并追究刑事责任的。B.有违反治安法规情形,应予以拘押的。C.有严重犯罪情形,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的。D.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
72、下列属于关于大气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是:A.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B.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C.《京都议定书》。D.《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73、下列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国际法优于国内法。B.国内法优于国际法。C.两者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D.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实质上是国家严格履行国际法,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问题
74、反致和转致的相同点有哪些?A.都适用法院地法。B.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作了不同的规定。C.都适用外国法,并都包括适用外国的冲突规范。D. 根据冲突规范最先指出适用的那个准据法国的法律未能得到适用
75、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当事人未选择时,人民法院应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B.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票据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C.我国《票据法》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D.涉外票据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必须适用出票地的法律
76、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在其买卖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如果甲乙对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异议,甲公司先申请仲裁机构对此做出了裁决,则法院不应再接受乙公司的申请。B.若甲公司申请仲裁机构对仲裁条款的效力做出认定,而同时乙公司向法院也提出同样的申请,则应由法院做出裁定。C.如果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事后双方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D.如果该仲裁条款约定在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则该仲裁条款有效,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一个仲裁机构仲裁
77、美国纽约的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购买月饼的合同,约定CIF美国纽约港交货,合同签订后,中国的卖方乙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后来在航程中因暴雨有9箱货物中渗入雨水,货物运到目的港之后又发现货物少了30箱,还有12箱月饼因发货时即已经存在的包装破损问题而变质,货物还迟延15天到达目的港。对于上述各项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有:A.货物运到目的港之后发现货物短少30箱的损失。B.货物迟延15天到达目的港引起的损失C.因包装破损而变质12箱月饼的损失。D.因雨水渗入而损坏的9箱月饼的损失
78、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相互尊重、相互配合。C.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D.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79、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法官:A.某甲,系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曾担任过某律师事务所律师3年。B.某乙,自学法律并通过自考获得本科学位,后在检察机关工作过,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已满4年。C.某丙,美籍华人,精通美国和中国法律,被某知名大学聘为教授在中国讲授法律。D.某丁,毕业于某大学法律系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工作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是哦航,走路略为不便
80、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应当提请免除检察官职务:A.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B.得了急性肠梗阻的。C.两年后即将退休的 。D.与领导关系不和的
三、不定项选择题。81、日本《明治宪法》的性质是:A.成文宪法。B. 柔性宪法。C.协定宪法D. 钦定宪法
8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立法法》属于宪法性法律。B.英国的《人身保护法》属于宪法性法律。C.国际条约和惯例也是宪法的渊源之一。D.我国并不存在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83、依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级别的政府设有负责管理和监督拍卖业的部门:A、国务院。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设区以及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D、县、区人民政府
84、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A、某汽车销售公司公开对于凡在其公司购买汽车者以及介绍购买者分别公开给以总价款5%的回扣以及 2%的佣金,并且在公司帐面明确记载。B、广东某醋厂为了打开销路,在产品商标上标明产地为山西的字样。C、李某以10元每公斤批发了800公斤海鲜在市场销售,但销路不畅而且天气太热,李某担心海鲜很快有变质的可能,遂以8元每公斤的价格甩卖。D、某市政府为了扶植自己的烟草企业,所以在自己辖区内发布命令,严格限制红塔山香烟进入本市
85、以下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或者参照该法执行的是:A、甲为招待亲戚,到超市购买了两瓶茅台酒。B、乙和妻子一起去某烤肉店共进晚餐。C、丙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D、丁商场从某电器生产厂家购买了1000台冰箱
86、甲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甲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B、甲企业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确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C、甲企业如果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D、甲企业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87、2004年 6月,信华公司准备录用小邓为其工作人员,并与其签定了劳动合同。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A、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0个月。B、在试用期内,小邓可以随时通知信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C、在试用期内,小邓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信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小邓一次操作机器时,由于前一天观看了一夜欧洲杯,在工作台上熟睡,造成价值50万元的机床报废,信华公司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8、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A、甲市政府建设办公楼的用地。B、乙军区建设军事训练场的用地。C、丙市政府为丰富市民生活,建设免费纳凉广场的用地。D、三峡水库大闸监控站用地
89、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在国际法上可归因于国家,而成为一国的国家行为:A.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B.得到国家授权的任何人的行为。C.军队的行为。D.在一国领土内的被承认为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90、下列有关国际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有:A.国家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之一,是联合国得主要司法机关。B.国家法院的诉讼当事方为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C.国际法院的法官是专职的、独立的,法官不是其国籍国的代表,不能兼任任何职务,不接受任何指示,不担任任何职业性质的任务。D.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91、下列属于被禁止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包括:A. 生化武器、有毒的武器。B. 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作战方法。C. 假装撤退而实际上进攻。D. 极度残酷的武器
9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到我国调查取证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A.请求书方式。B.特派员取证。C.外国领事经我国同意向其本国国民取证。D.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93、中国公民张某于1985年在国内与王某结婚,生一女张星,后到印度工作,2002年,张某在印度遇到另一中国公民刘某,两人一见如故并在印度举行了婚礼,此后张某与王某居住在印度新德里。张星则被其母亲送到美国留学读书,2003年8月,张某因病死亡。因继承张某的遗产刘某与王某和张星发生纠纷,王某与张星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在认定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效力时应:A.应当适用印度法律B.不能适用印度法律。C.应当适用中国法律。D.可以适用美国法律
94、《服务贸易协议》中所说的服务贸易是指:A.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的服务。B.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 C.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如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的服务。D.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家境内提供的服务。
95、下列哪些表述反映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A.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包含斡旋、调解与调停程序,这一程序由争端当事方选择,并非强制性程序,该程序秘密进行,而且不受时间限制。B.其涉及的范围不仅限于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争端。C.对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裁定或建议的通过实行肯定性协商一致的原则。D.该机制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上的时间限制
96、我国已加入的有关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有:A.《海牙规则》。B.《瓜达拉哈拉公约》C.《华沙公约》。D.《海牙议定书》
97、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下列哪几项措施是成员方不得实施的与国民待遇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合的投资措施?A.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B.将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C.将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D.规定企业出口销售当地生产的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的比重
98、国际融资保证中使用最为常用的是见索即付保证,该保证的特点包括( )A. 保证人承担的是第二顺位的还款责任 B.不可撤消性C. 持续性D. 无条件性
99、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下列哪些情况是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正当理由( )
A.委托人对律师隐瞒了案件事实
B.委托人向他人炫耀与律师的关系
C.委托人对律师的活动加以干涉
D.委托人利用律师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100、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在下列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情况中,哪些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
A. 甲因工伤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
B. 乙与其子女发生赡养纠纷
C. 丙与其兄发生遗产继承纠纷
D. 丁面临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罪的指控
试 卷 一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
1、A.本题的考察点是法的本质,ABC都属于法的本质的表现形式,但有先后顺序,首先是A,其次是B,再次是C,考生需要注意这个顺序。本题的迷惑之处在于D选项,法的规范性是法的外在特征,并非法的本质。
2、B。本题的考察点是法律权利和义务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法律权利和义务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区分,参考书第31页进行了辨析,两者并不相同。故A不对。B答案较具有迷惑性,我们常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主要是指在结构上,权利总是伴随义务而生,但具体到某个特定的人在某个法律关系中,他享有权利,并不意味着他就同时承担着义务。他享有权利是针对别人承担义务而言的。所以B正确。C答案,权利和义务在数量的总量上是相等的,但在具体的数量上并不一定相等。D答案,国家在国内法上也同样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B.本题的考察点是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有多种分类,这些分类之间存在交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习惯与习惯法、判例与判例法。习惯法和判例法都是国家正式的法律,是经过系统编纂过的习惯和判例,因此与单纯的习惯和判例在法的渊源形式上并不相同。习惯法属于法的成文法渊源、直接渊源、非制定法渊源、正式渊源,而习惯是不成文法渊源、间接渊源、非制定法渊源、非正式渊源。判例法属于法的成文法渊源、直接渊源、制定法渊源、正式渊源,而判例是成文法渊源、间接渊源、非制定法渊源、非正式渊源。
4、A.本题的考察点是法律部门。B答案较具迷惑性,调征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并非全部标准,参考书第24页还列举了作为补充的四项原则。C答案,法律体系虽然也称为部分法体系,但并非部门法的总和,而是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比如国际法虽然也是一个法的部门,但并不包含在法律体系中。D答案,经济法并不全部属于社会法,有一些属于公法的内容。
5、C.本题的考察点是法的历史类型、法系、法的传统和法的移植。考生要注意区分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的划分标准。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识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法系划分的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因此A答案不对。法的历史类型是法发展的总体趋势和规律,并非每一个国家、民族的法都要具体经过这四个阶段。法的移植主要发生在同时代的国家之间,还包括对国际法律和惯例的移植。所以,BD都不对。
6、D.本题考察“十恶”制度。“十恶”制度体现了我国封建法制的特色,所以非常重要,考生一定要对其中的罪名及内容牢记。A项是“恶逆”,B项是“不义”,C项是“不睦”。
7、D.本题考察《明大诰》。《明大诰》和《大明律》是明代两个最重要的法典。《明大诰》虽然作为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但其法律效力与《大明律》是相同的。《明大诰》只在朱元璋时代流行,朱元璋死后,《明大诰》失去了法律效力。
8、C.本题考察清末的司法体制。清末的司法体制遭到了帝国主义国家的破坏,主要表现在领事裁判权、观审和会审公廨。考生须对这三者进行重点记忆。
9、B.本题考察英国法。英国法最初的源头是习惯法,但随着王权的强大和皇室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英国的最高审级是上议院,而非最高法院。英国法上的事务律师可以在低级法院出庭辩护,出庭律师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
10、A.本题考察我国历史上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情况。考生对此需要牢记。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郑国的铸刑书,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是晋国的铸刑鼎。
11、 B.本题考察全国人大。A选项错在全国人大代表不能正式选举的情况下,如果要拖延选举,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委员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行,所以 A项不能选。C选项错在考生混淆了罢免案的提请人数和法律议案的提请人数,罢免案的提请人数是1/10以上的代表或者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法律议案的提请人数是30名以上的代表或者一个以上的代表团。D选项错在。选举结果或重要议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公告形式公布,而非决议形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公布是由国家主席以命令的形式公布。
12、C.本题考察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A项错在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B项错在各专门委员会调查研究的问题是与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而非所有问题。D项错在从事该项研究工作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而非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完后,有必要时,送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提出意见。
13、A.本题考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领导人员的产生方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共有四种:(1)选举。只限于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决定。根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3)任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4)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对于B项只能决定,对于C项批准,对于D项只能决定。
14、C.本题考察宪法的本质。A选项较具迷惑性,在阶级社会,宪法自然体现为各种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但是在阶级已经被消灭的社会,比如我国当前,显然,宪法已不再是各种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而是同一阶级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所以,选C。
15、 C.本题考察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考生对此需要重点记忆。全国人大审批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国务院审批的是:(1)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2)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3)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4)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是:(1)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2)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所以,ABD均不对。
16、C 17、D 18、D 19、A 20、C 21、B 22、C 23、B 24、B 25、C
26、C 27、D 28、B 29、C 30、A 31、C 32、B 33、B 34、B 35、C
36、D 37、A 38、C 39、C 40、C 41、B 42、C 43、D 44、C 45、D
46、A.本题考察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B选项错在法律职业道德不仅规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三类人,还包括了其他的法律职业人员。法律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区别就在于更具有规范性和更强的约束力,它往往和法律职业责任相联系,因此,CD两项是错误的
47、 B.本题考察法官的任职回避。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也就是说,法官在离任后任何时间内,都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无论是以什么身份。但可以在其他法院不以律师身份担任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本题中李法官离任不足两年,所以,他在自己曾经任职的海淀区法院什么也不能担任,在其他法院可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只能选B项。
48、C.本题考察检察官的任职条件。A选项中,王某系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毕业,其担任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须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故不符合。B选项中,李某系法律专业硕士生,其担任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须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故也不符合。D项中,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是检察官任职的必要条件,而无论你是什么学位,在什么级别的检察院任职,所以D项也不能选。
49、B.本题考察律师职责。《律师法》第29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D项较具迷惑性,但是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当事人聘请律师的目的在于获得法律帮助,基于对律师的信任,当事人可能会将自己一些鲜为人知的秘密告诉律师,律师不能利用这种信任来背叛当事人。所以D项不能选。
50、A.本题考察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的任职回避的范围是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战友关系并不包括在内,所以BCD不选。
一、 多项选择题
51、BC。本题的考察点是法的价值。法的价值主要是自由、秩序和正义。它们各自所发挥的作用不同。自由是法的最高价值目标,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秩序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法注定是要服务于一定的秩序的,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法,法所追求的秩序是合乎人性、符和常理的秩序。正义是衡量法的好坏的评价标准。本题的迷惑点在于AD。
52、BCD。本题的考察点是人权。考生要注意A答案。人权与法律权利是不一样的,人权主要是一种应然权利,并非所有的人权的内容都经过了法律化,因此,人权的内容要大于法律权利的内容,但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并非固定不变的,法律权利会随着一国的经济和文化状况,以及一国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的变化而得到扩充,从而逐渐地靠近人权的内容。当然,人权本身也是处于不停的发展变化之中。所以A答案不对。
53、ABD。本题考察《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有许多共性,也存在不同。共性主要体现在都确认和肯定了过失责任原则、契约自由原则、私有财产不受限制原则。不同体现在体系结构不同、《德国民法典》创立了法人制度、并保留了封建残余等。
54、 ABCD。本题考察《中华民国宪法》(1947)。《中华名国宪法》(1947)的基本精神是延自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其实行的既非国会制、内阁制,也非总统制,实际上是用不完全责任内阁制和实质的总统制来掩盖个人专制的本质。它表面是“民有”、“民治”、“民享”,实际上是个人独裁。它对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有所反映,但并不完全。
55、BC。本题考察宪法的语义。宪法一词在中国古代和西方古代都曾出现过,但含义不同。中国古代大致有三种用法,西方古代也有三种用法,AD属于中国古代宪法一词的含义,所以不选。
56、 BC。本题的考察点是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定义。主要是针对各个定义中考生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A答案,我国的立法权包括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和授权立法权。其中国家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属于由宪法及其相关法所规定的各个立法主体的法定权限,也可以称为“固有立法权”,从而与授权立法权。经济特区的法规制定权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属于较为特殊的一种,经济特区如果属于省或较大的市,如深圳市,它本身就享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制定权,该权属于宪法和立法法所授予的固有权限,相对于国家立法权,称为地方立法权。而经济特区的法规制定权并非经济特区本来享有,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决议授予的,所以属于授权立法权,而与属于固有立法权的地方立法权相对。故A答案不对。D答案,守法不仅指消极的不违法,还包括主动的遵守法律。所以D答案也不选。
57、 AC。本题的考察点是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主要针对考生容易产生误解的几个方面作出。A答案较具迷惑性,在我国,法官和行政官员所作的解释不属于正式解释,我国的正式解释必须是书面性的,并且具有普遍的效力。法官在具体案件中所作的解释只对当事人产生效力,是否具有普遍的效力还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认定。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是紧密联系的,法律推理的过程往往离不开法律解释,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是法律推理的根据,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也是法律推理的前提。
58、CD。本题的考察点是原始社会规范。原始社会规范与法的区分是比较重要的考点。A答案,原始社会的氏族议事会是全体氏族成员进行自主管理的自治组织,并非权力机构。所以不能选。
59、AD。本题考察罗马私法。罗马法上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的概念和术语,但已有初步的法人制度。罗马法上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罗马法上的物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也包括无形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
60、ABC。本题考察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我国由奴隶法制走向封建法制时期的一次重要的法制改革。考生须对商鞅变法的内容进行牢记。本题的迷惑点在于BD选项,考生容易将B选项认为是秦始皇的功劳,实际上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而D选项则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才进行的。
61、CD.本题考察清末起草和颁行的重要法律。清末得到正式实施的法律只有《大清现行刑律》、《钦定大清商律》、《大理院编制法》、《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其余的均未正式颁行。
62、 AD。本题考察我国选举法。B选项较具迷惑性。考生需要区分候选人名单和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15天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在经过该选区的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在选举日5天以前公布。C答案,考生注意区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当选的票数不同,直接选举的当选票数是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间接选举的当选票数是全体代表的过半数。
63、BD。本题考察我国历次宪法修改的内容。这是考试的重点内容,考生需要着重记忆。A选项是1988年宪法修改的内容,C选项是1999年宪法修改的内容,1993年宪法修改共有五项内容。参考书第145—146页作了详细介绍。另外,2004年宪法修改的内容,考生也要牢记,今年考试出题的可能性极大。
64、AD。本题考察香港特别行政区官员的任职条件。本题中考生要注意A选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中,主要官员需要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其他人员仅需要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需要具有永久居留权。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其他法官不需要永久性居民和无居留权的条件。
65、ACD 66、BCD 67、ABD 68、ABCD 69、AC 70、ABC 71、ACD
72、ACD 73、CD 74、BD 75、BC 76、ABCD
77、ABCD(A项属于短量险、C项为包装破裂、D项属于淡水雨淋,均为一切险的承保范围,B项为除外责任)
78、ABD。本题考察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该知识点考试经常会出识记题,所以考生须牢固记忆。C项不是我国法律职业的基本道德原则,而是基本政治原则。
79、BC。本题考察法官的任职条件。关于B项,《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所以B不能选。C项考生可能会忽略,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而某丙是美国国籍,所以也不能选。
80、 BCD。本题考察检察官的免职条件。《检察官法》第14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所以,A不选。
二、 不定项选择题
81、AD。本题考察宪法的分类。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并非指以文字形式表现的宪法,而是指具有统一的宪法典形式的宪法,因为不成文宪法也是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如英国的《人身保护法》、《权利请愿书》等等。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协定宪法和钦定宪法,协定宪法是君主和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者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有些宪法虽然表面上具有协定的性质,但实质上是钦定的,比如我国的《钦定宪法大纲》。
82、ABC。本题考察宪法的渊源。考生需要着重理解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有两种含义,在成文宪法国家它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它是指组成不成文宪法的各个法律文件。所以AB项正确。我国存在宪法惯例,比如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行使宪法修改的建议权就是一条被默认的宪法惯例。但不存在宪法判例。
83、AB 84、BD 85、ABC 86、BCD 87、A 88、ABCD 89、BC 90、ACD
91、ABD 92、AC 93、BC 94、ABCD 95、ABD 96、CD 97、ABCD 98、BCD
99、AD。本题考察律师拒绝委托的情形。《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拒绝委托的情形包括:(1)委托事项违法;(2)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3)委托人隐瞒事实。所以,应选AD两项。
100、ABD。本题考察法律援助的对象。《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根据这一规定,C选项不符合该范围,所以不能选。